指导性案例19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分行与刘*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2018)湘06民特1号】 裁判要点: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入库编号2022-18-2-445-002 指导性案例199号:高*宇与深圳市**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2018)粤03民特719号】 裁判要点: 仲裁裁决裁定被申请人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属于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违反了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入库编号2023-16-2-445-001 陈某旻、张某彬诉某咨询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般不予再审的例外情况 案号:(2022)闽07民再3号 裁判要旨: 虽然《仲裁法》《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仲裁司法监督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曾先后作出法释[1999]6号《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复[1997]5号《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17号《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46号《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等,上述一系列批复体现出最高人民法院一贯秉持仲裁司法监督有限的态度,避免审判权对仲裁的干预过大,以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促进仲裁事业的发展。仲裁是当事人自治性解决纠纷的制度,其立法意旨在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简化程序、迅速、快捷地解决纠纷。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法院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申请再审,则仲裁裁决随时有可能通过再审程序被撤销,效力无法确定,违背了“一裁终局”和仲裁司法监督有限的原则。以院长发现程序启动再审会产生同样的问题,一般亦不应准许。然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对于合同是否存在仲裁条款存有争议,而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仲裁条款的印系事后加盖,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此情况下,自不存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应当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入库编号2024-10-2-445-001谢某甲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仲裁庭无管辖权时径行裁决驳回当事人申请的,属于“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案号:(2022)粤03民特1519号 裁判要旨: 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庭如认为其对仲裁案件不具有管辖权,应当作出无管辖权的决定并撤销案件。仲裁庭在认为其不有管辖权的基础上径行裁决驳回当事人申请的,属于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当事人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入库编号2024-10-2-445-001 新星市某游乐场、朱某渊与白某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仲裁委托代理人不受近亲属、社团单位推荐人员身份的限制 案号:(2023)新22民特6号裁判要旨: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分别对委托仲裁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作出不同规定。仲裁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仲裁委托代理人身份问题应当适用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不受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限制。